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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3-05-26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大力培养复合型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2023年我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特制订本简章。


 一、   招生计划

中央民族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计划招生110名,学制二年,具体招生情况详见下表:

二学位 (2).png

备注:1.根据学校整体安排,上课地点在丰台校区或海淀校区。

2.若各专业未完成计划或递补之后仍有剩余计划则根据生源情况统筹调整。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教育事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中央民族大学2023届获得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已考取硕士研究生或已签订三方协议的学生不得报考)。

3.考生所报专业应与原本科所学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专业类。

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4.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三、网上报名

1.即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20:00,登陆中央民族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系统(  https://zbc.muc.edu.cn )进行注册、报名。

2.提交材料:

(1)按要求在报名系统填写、打印、签字盖章后上传《中央民族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

“考生承诺”栏由考生本人签字。“报考意见”栏:由学院负责审核,填写报考意见并盖章。

(2)上传身份证个人信息面照片;

(3)个人自述:包括本科学习期间简要经历、经验、能力及报考专业意愿和学习计划,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写作,不超过1000字;

(4)其他体现自身能力水平材料:如已参加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可提供成绩证明;本科在校期间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竞赛获奖、奖学金等)。

3.其他说明:全部为网上报名,无需邮寄材料;考生报考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录取办法

1.由学校招生就业工作处、教务处、学生处及相关学院对第二学士学位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

2.通过资格审核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学校对面试成绩、本科学习期间学习成绩(平均学分绩点)进行综合评价,根据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学分绩点(百分制)*50%+面试成绩(百分制)*50%。面试成绩或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学校将于2023年6月中旬在报名系统公布考核结果,如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或签订《就业协议》则递补录取,请未入围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届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录取考生可于7月下旬登录中央民族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录取通知书发放情况。


五、报到及复查

1.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具体报到要求以发放的录取通知书说明为准;

2.新生报到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学校将在招生各环节核查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若发现条件不符者,有权取消其考核资格或考核成绩,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其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


六、学生管理、学籍管理和待遇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遵守中央民族大学校规、校纪和学籍管理制度。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不延长修业时间,亦不实行留级、休学制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学生有关毕业和就业派遣以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七、监督机制

1.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将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坚持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操作过程的公开、透明,选拔条件、选拔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