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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业管理

发布日期:2024-04-08 

所属院系  —  

公共管理类

其他专业: 行政管理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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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目标

本专业以实现公共利益和服务公共事务部门为目的,为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包括民族宗教事务、城市、教育、文化、卫生、土地、社会保障、非营利机构管理等公共事务部门,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综合型、应用型管理人才,以适应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的要求,满足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公共事务管理的人才需求。

培养标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家国情怀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具有扎实的公共管理学科基础知识和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知识;能够系统掌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具有全面丰富的公共管理学、政治学和社会管理等理论知识;具有综合应用相关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具有对公共政策的理解和分析能力,对公共管理问题进行系统表达、分析和论证的能力,以及把公共管理知识、技能与其他领域相结合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外文文献;掌握现代信息技术,有一定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5.具有在多学科团队中发挥作用的能力和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6.具有自主学习能力和终身学习意识,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康体魄。

核心课程

政治学原理、管理学原理、宪法与行政法、经济学原理、社会学原理、公共管理导论、公共政策分析、公共事业管理、非营利组织管理、社会保障学。

招生与学制

本专业文理兼招,学制四年,毕业时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